深圳小产权房产生有哪些原因?
更新时间:2020.09.18 23:10 作者:handler
小产权房产由来已久,这种类型的房产是没有任何的法律证件的,也是没有房产证的,所以,这样的房产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是不受法律的保护的,国家虽然是出台了很多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但是,小产权房依然是屡禁不止的,毕竟入手这种房产相对来说是非常的便捷的,费用也是比较低的。深圳小产权房就是这样的现状。
国家对于小产权房的政策调整
曾几何时,对于小产权房的整儿是需要强硬的拆除的,但是,这种政策对于一些合理合法的小产权房产是不公平的,所以,国家重新出台了政策,以深圳小产权房为例,支持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依法将已建成、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住房改造为租赁型人才住房。探索政府与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作开发、共享受的人才住房建设运营模式。
这些政策是非常的不错的,而且,这些政策对于拥有合理合法的小产权房的个人来说也是非常好的消息,毕竟这样的政策包含有小产权房转正的消息。
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
1、城市房价过高:中国许多大中城市的高房价是催生小产权房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若干大城市的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远远超出了当时当地一般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此同时,政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无法满足这些住房需求。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
2、擦边球的空间:根据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民可以自行经营,而且农民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 正是因为政策法律规定中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才导致了各地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给小产权房留下了一个擦边球的空间。
3、农地制度不合理:小产权房是农民集体自发在其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设的房产,不需要缴纳类似开发商为获取土地交给政府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中包括由政府出面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支付的征地费用);由村集体牵头开发,省去了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市政建设费用及成本费。在这一开发过程中,农民集体通过出售小产权房获得的收益高于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
不仅仅是深圳小产权房产,全国的小产权房产都是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局面,很多小产权房产其实是合理合法的,而且并没有强行的占用耕地,所以,对于以前的政策来说,一杆子打死的政策似乎是不合理的,随着政策的转向,小产权房也许会拥有转正的机会,尤其是这种合理合法的小产权房产,毕竟这种小产权房产为很多就业者提供了居者有其屋的愿景,所以,这种小产权房产似乎也是比较好的一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