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有哪些违建方式?
更新时间:2019.06.12 13:43 作者:深圳小产权房
深圳小产权房不是一种什么法律概念,而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实践中指定的一种称为,小产权房也叫乡产权房,不能像商品房那样具备国家颁发的产权证,近年来,深圳小产权房的数量不再继续上升,许多具有违法性的建造方式都被禁止了,今天我们来看看小产权房有哪些违建的方式。
一、房屋不合法地依附于农村集体土地上,具有严重违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等三类乡(镇)村建设可以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小产权房建设显然不符合现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此外,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2004年12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再次强调,加强农村宅基东莞茶山小产权房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国务院2008年1月《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再次明确,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开发成本及销售价格较为低廉
由于小产权房直接在集体土地上开发建设,在建设过程中没有经过规划许可,集体土地征用,国有土地“招,拍,挂”等环节,省略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节约了大量资金,降低建设成本。
1、农民利用自中央2019小产权房政策己宅基地,或者将其宅基地使用权非法转让他人或单位违建销售,若为一处,一般违建规模不大,但成片衔接的多户宅基地综合利用违建开发,违建规模和影响却不可小觑,甚至成为违建处理执法的难点。
2、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单位,个人在集体土地上以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福利房或其他名义,未经土地,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许可,开发商品房,对外公开出售,现实中,因新农村建设,征地等原因重新建安置房虽不在少数,但因是对本村集体组织成员销售,其违法影响和危害性相对不大,如对集体组织以外成员销售,则另当别论,黄江小产权房价格并成为当前严厉打击的重点。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如今深圳小产权房的数量已经得到了控制,相比前几年的增长,如今的小产权房不再剧增,而违建更是被国家所禁止的,所以未来小产权房必然将会逐渐减少。